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湖州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湖院发〔2021〕39号)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学生在校学习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我校对满足自动退学条件的学生进行了清理。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有以下三位学生在校学习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应予退学,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7321com必赢教学办反映。公示期满后,将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学生进行退学处理。
公示期间联系人:7321com必赢教学办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22557
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应予退学学生名单
序号 | 专业 名称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层次 | 年级 | 备注 |
1 | 日语 | 20152535 | 2015273201 | 程才贤达 | 男 | 本科 | 2017 | 2021年6月30日已达最长修业年限 |
2 | 新闻学 | 20152432 | 2015243301 | 陈言足 | 男 | 本科 | 2015 | 2021年6月30日已达最长修业年限 |
3 | 新闻学 | 20152432 | 2015293307 | 钱明辉 | 男 | 本科 | 2015 | 2021年6月30日已达最长修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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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