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求真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为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2 号)、《关于开展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22号)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湖师院校办发〔2020〕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持续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推送不断线。各学院要持续开拓市场性岗位,充分利用“全国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平台”、“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活动网络平台”和学校就业网、微信平台等渠道,在2020年底前持续向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有针对性推送至少3个就业岗位信息。请各学院每两周一次将2020届毕业生“一生一策”管理台账上报招生就业处(7月20日前报送第六次 “一生一策”动态表格,上报联系人:高永生)。
二、指导培训不断线。各学院要做好升学指导,用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政策,指导有升学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请见附件3);组织毕业生参加教育部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活动”推出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公益培训课”以及其他职业技能相关培训课程,提升毕业生职业技能。
三、重点帮扶不断线。各学院要建立未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52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帮扶台账(模板见附件1),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为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推送岗位信息,帮助尽快尽早实现就业。请各学院每两周一次将2020届毕业生重点群体帮扶台账上报至招生就业处(7月20日前报送第1次帮扶台账动态表格, 上报联系人:秦佳晶)。
四、接续服务不断线。各学院对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按规定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档案在学院保留两年(所保留的档案要求专人负责、妥善管理),并为后续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及时办理就业手续;要有序安排毕业生派遣工作,除毕业生自愿要求外,还未派遣的未就业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派遣。各学院要本着“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的宗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形式继续做好毕业生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签订、档案派遣等指导工作,简化毕业手续办理,为毕业生就业过程提供暖心服务,提高毕业生对母校就业指导服务的满意度,持续做好2020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五、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各学院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传达、领会上级有关就业统计工作的精神、要求,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对2020届毕业生已上交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等就业材料进行逐人排查,对存在虚假就业等情况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弄虚作假。日前,省教育厅已反馈我校个别学院毕业生存在虚假就业、就业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学校已进行了处理。后期学校将不定期对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集中抽查,对就业数据核查存在问题的学院,学校将视情况在校级范围内进行通报,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 2020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动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为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的通知
3. 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招生就业处
2020年7月16日